你有考虑过立遗嘱这件事吗?意外和明天,不知道哪个会先到。无论是突如其来的地震、天燃气管爆炸,还是意外车祸,都在提醒我们人生无常。在这样的时刻,你是否已经为自己的资产做好了离世后的规划?你的家人,是否能在关键时刻无忧继承,安心度过难关?
如果没有立下遗嘱,继承人不仅可能需要花上3至5年才能完成遗产继承,连财产的分配也无法按照你的心愿进行。
举个例子,小明突然离世,却没有留下遗嘱。多年不曾联系、早已断绝关系的父亲,竟依法有权回来分遗产,甚至可能与小明深爱的妻子或母亲产生争产纠纷。最终,这位父亲甚至有可能分得四分之一的财产。
不立遗嘱,不只是资产的风险,更可能是留给家人的一场风暴。

本文将分享马来西亚遗嘱是什么?立遗嘱要找谁帮忙办理?立遗嘱需要什么文件?立遗嘱的费用是怎么算的?如何立遗嘱才算有效?如何选立遗嘱执行人?立遗嘱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常见问题?
遗嘱是什么?有几种类型?
遗嘱是一个人在还活着的时候,先把“自己走了之后,财产要怎么分、孩子谁来照顾”这些事情写清楚、说清楚的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由立遗嘱人(Testator)和见证人(Witness)签署。
遗嘱一旦写好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在你离世之后就会生效。里面可以写上:
- 你的钱、房子、车子、股票要给谁
- 小孩如果还未成年,谁来当他们的监护人
- 谁来负责帮你处理这些事,也就是“遗嘱执行人”(Executor)
- 遗嘱补充文件(Codicil)
在马来西亚,非穆斯林立遗嘱必须符合《1959年遗嘱法》(Will Act 1959)所规定的相关要求与程序。而穆斯林的遗嘱(Wasiat)则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或一些州的行政法规的规范。
欲了解没有立遗嘱遗产会如何分配,可以点击小编的另一篇文章。
遗嘱类型
遗嘱一般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 遗嘱类型 | 内容 |
| 个人遗嘱(Individual Will) | 代表个人意愿的遗嘱 |
| 联合遗嘱(Joint Will) | 一般由夫妻一起订立,缺点是其中一人离世就将内容公开,这将影响未离世者的隐私 |
| 共同遗嘱(Mutual Will) | 两人以上共同设立的一份遗嘱,需要全部人同意才能进行修改 |
| 伊斯兰遗嘱(Islamic Will) | 穆斯林的遗嘱,最多只可分配1/3的遗产给心仪的受益人(非后嗣或慈善机构),其余的按伊斯兰法分配 |
| 特权遗嘱(Privileged Will) | 一般由海员或军人订立,在任务完成一个月后自动作废 |
遗嘱中的内容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遗嘱内容:
- 日期:遗嘱撰写的日期
- 姓名与身份证号码:立遗嘱人的姓名、地址和身份证号码(NRIC)或护照号码
- 遗嘱声明条款(Last Will and Testament):本文件为其最后遗嘱及遗言的声明
- 撤销条款(Revocation Clause):宣布撤销先前所立的遗嘱及任何补充文件(若有)
- 执行人委任条款:委任一名或多名执行人(Executor)以及在前述执行人提前离世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时的替代执行人
- 债务、丧葬及遗嘱费用条款:指示执行人清偿相关债务、丧葬及遗嘱执行费用(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遗产不仅包括资产,还包括生前所积累的债。)
- 财产分配条款:说明财产的种类(可为特定或概括性)以及相应受益人,若涉及对子女的安排,建议包括在母腹中的子女(即尚未出生的子女),以避免每次新生子女出生时都需要重写遗嘱,尤其适用于年轻夫妇
- 监护人委任条款: 委任子女的监护人,直至其年满18岁
- 法律适用条款:提及该遗嘱是根据马来西亚法律的声明;
- 遗产剩余条款(Residuary Estate Clause):为处理遗产中剩余部分的预防性条款,包括:受益人放弃继承的资产、因受益人比立遗嘱人更早离世而失效或作废的资产、立遗嘱时遗漏的资产或在立遗嘱时尚未获得的资产
- 立遗嘱人签名: 立遗嘱人必须在遗嘱最后的部分签署其姓名
- 见证人条款: 法律并没有规定见证人条款的标准格式,只要两位见证人在遗嘱末端签名,并清楚写明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地址即可

如果你打算立遗嘱,除了上述的常见内容,一般建议详细列明你的资产。若你拥有多个物业,最好列出所有单位的详细资料。如果资产包括汽车,最好能提供车子的注册号码,你也可以列明特定的银行及其中的账户号码。这样可以缩减遗嘱执行人查询的时间,让受益人更快的继承遗产。
此外, 你也可以在遗嘱中提名另一位公积金或保险金的受益人,以防所指定的那位提前离世。立遗嘱人亦可考虑在遗嘱中提及为孩子的教育经费或每月支出等相关事务成立信托基金,以确保孩子在成年前的基本生活和教育保障。
立遗嘱人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入‘执行人免责条款(Executor Indemnity)’,因为《1959年遗嘱认证与遗产管理法令》第64(1)条已设有对执行人免责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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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需要什么文件?
在立遗嘱时,需要准备以下文件,以确保遗嘱的内容准确无误:
- 立遗嘱人的身份证副本
- 遗产执行人的身份证副本
- 见证人的身份证副本
- 证明立遗嘱人所拥有的资产的文件副本
立遗嘱找谁?
如果你有意立遗嘱,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安排:
- 聘请律师
- 公共信托公司(Amanah Raya Berhad, ARB)
- 遗产规划公司
- 银行的受托人服务
聘请律师
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都提供协助撰写遗嘱的服务。同时,这也是较为推荐的做法,因为律师熟悉相关律法,能够尽可能弥补遗嘱中的漏洞,确保其具备法律效力与执行力。
假如你选择聘请律师协助撰写遗嘱,律师一般会交给你一份正本,同时律师事务所也会保留一份备份,以备不时之需,万一你手中的遗嘱遗失,仍有备用版本可供查阅。
公共信托公司(Amanah Raya Berhad, ARB)
大马公共信托公司(Amanah Raya Berhad, ARB)已于2024年8月15日推出 “My Amanah Raya” 手机应用程式。此举旨在让无论身处乡镇、偏远地区,或因生活繁忙或行动不便而难以前往服务柜台的民众,都能通过手机便捷地处理遗产规划相关事务。
用户也可透过该应用程式,快速联系距离最近的 ARB 代理人员,进行遗产规划咨询,或跟进相关事务的进展。

遗产规划公司
此外,你也可以选择遗产规划公司的服务,常见的公司包括 Rockwills、BNW 和 Onewill 等。
如果选择由遗产规划公司协助立遗嘱,这些公司可能会提供包括遗嘱保管或资产分配在内的配套服务。例如,他们可能建议将遗嘱存放在其防火保险箱中,并就此收取年度保管费用。此外,也可能会在日后建议你更新遗嘱或购买相关保险产品。
因此,在决定使用相关服务前,可以详细了解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并询问在不选择配套方案的情况下各项服务的具体收费方式,以便评估服务是否符合自身需求,避免未来可能由受益人承担不必要的费用。
银行的受托人服务
在马来西亚,一些银行也提供受托人(Trustee)服务。简单来说,就是帮你设立一些法律或财务文件,指定一位受托人来管理你的事务。这些服务通常也包括协助你拟定遗嘱,确保你的意愿被妥善执行。文件里会列出你希望照顾的对象,比如家人、朋友或慈善机构。常见的例子包括 RHB Trustees Berhad、Hong Leong Bank 和 PB Trustee Services Berhad 等。
立遗嘱要多少钱?
律师事务所
聘请律师处理的费用一般没有定价,视律师楼和律师的经验和服务而定。但小编咨询过当律师的朋友,其律师楼普通的遗嘱费用大约从 RM 500 起,RM 500 左右的遗嘱一般包括一间屋子、一辆车和一些现金。
公共信托公司(Amanah Raya Berhad, ARB)
公共信托公司的费用如下表所示:
| 遗嘱种类 | 收费 |
| 基本遗嘱 | RM 500 |
| 联合基本遗嘱(1+1) | RM 1,000 |
| 综合遗嘱 | RM 1,200 |
| 联合综合遗嘱(1+1) | RM 2,400 |
| Hibahku 遗嘱 | RM 1,500 |
自2018年起,雇员公积金(EPF)会员可以通过选择 ARB 作为储蓄管理人或受托人,而获得免费拟定遗嘱的服务。

遗产规划公司
一般来说,遗产规划公司都会设有标准收费,费用通常依据遗嘱的页数或文字行数计算。下图所示为乐委信托机构自2024年初起在大马订立遗嘱的收费标准。不同遗产规划公司的收费可能有所差异,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VKA 全方位理财集团提供了一款相较其他公司更便宜的线上写遗嘱服务(eWill),只需 RM 388 。
银行的受托人服务
不同银行对遗嘱撰写服务的收费标准各不相同。例如,Hong Leong Bank 自 2020年2月1日起,其基本遗嘱的收费为 RM 400,而其通过线上平台撰写基本遗嘱的费用则为 RM 350。BSN 银行则向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征收 RM 500 的遗嘱撰写服务费用。
可以自己立遗嘱吗?
可以,撰写遗嘱不仅仅是专业律师的专属领域,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亲自编写遗嘱。即便将个人的分配意愿写于一张白纸上,只要符合一定条件,仍然可以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自己立遗嘱需要准备和注意什么?
在马来西亚,你可以自行准备合法的遗嘱,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
- 准备一份正本遗嘱(Original Will)和一份副本遗嘱(Duplicate Will)。
- 两份遗嘱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并依法签署
- 在每份遗嘱首页上方注明 “ORIGINAL” 或 “DUPLICATE” 。
- 遗嘱中的受益人不能成为见证人。
- 见证人需具备足够能力和信誉,以便在遗嘱的有效性受到质疑时,能作出有说服力的证词。
- 遗嘱执行人需要知道遗嘱存放的位置,以便在你去世后能及时处理相关事务。
马来西亚遗嘱范本
以下是一些由不同律师事务所为大众提供的遗嘱范本及其下载链接,供你参考和使用。
Edwin Lee & Partners 提供一份标准遗嘱范本,同时也设有线上填写遗嘱的服务。Mypf 也准备了另一份遗嘱范本。
除了上述的范本或线上填写遗嘱服务,你也可以自行在网上查找其他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或机构,但需要谨慎并确保这些网站是可靠和安全的,因为你将需要提供相当敏感的个人资料。
这些范本内容大同小异,你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最符合你情况的版本使用。大致上,遗嘱的首页会列明立遗嘱人的姓名及身份信息,以及遗嘱执行人的姓名和身份信息。

接下来的部分则会详细说明财产清单、分配方式和受益人的资料。

遗嘱的最后部分则需由立遗嘱人和两位见证人签名。

什么情况下自己立遗嘱好?
一般上,适合自己立遗嘱的情况通常包括以下这类简单明了的意愿,例如:
- 在结婚后希望将所有资产留给另一半
- 在另一半去世后,希望将所有资产平均分配给子女
什么情况下律师帮忙处理比较好?
普遍来说,不适合自己立遗嘱的情况包括:
- 当你拥有一份规模庞大且结构复杂的遗产
- 拥有多处房产或拥有位于其他国家的房产
- 拥有海外投资或银行账户
- 复杂的商业结构
- 当你正要把一项企业交接给他人
- 有非直系亲属的人员在经济上依赖于你,如领养子女或朋友等
- 你的一些意愿有可能被误解或属于复杂情形,并在言语和措辞上必须十分准确以避免歧义的情况
- 你有特殊或复杂的家庭关系
如何立遗嘱才有效?
一份有效的遗嘱需符合以下条件:
- 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岁(适用于西马和砂拉越),或21岁(适用于沙巴)。
- 立遗嘱人在签署遗嘱时必须神志清醒;若健康状况有疑虑,建议附上医生的证明,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 签署遗嘱时,必须有至少两位见证人在场,且他们不能是遗嘱中的受益人或受益人的配偶。若受益人或其配偶成为遗嘱见证人,在无人挑战遗嘱有效性的情况下,遗嘱仍有法律效力,只是见证人将失去受益资格。
- 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成并签署(军人或海员在执行任务期间立的口头遗嘱,即“特权遗嘱”,是个例外)。
- 必须指定至少一位遗嘱执行人(不需出席签署过程,但通常会被告知其身份及遗嘱存放地点)。
- 遗嘱可以使用任何语言撰写,但若非使用马来语或英语,就必须在申请遗嘱认证书(Grant of Probate,GP)时翻译成马来语或英语。
马来西亚法律并未明确要求遗嘱一定要由律师撰写,但通常建议在撰写遗嘱时寻求律师的协助,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能充分表达遗嘱制订人的意愿。
由于不同的情况需要注意的细节也各有不同,如果自行撰写遗嘱,可能会在去世后才发现问题,这样可能会让遗产继承过程变得更复杂。
如果立遗嘱人无法亲自前往律师楼,也可以通过线上方式立遗嘱,但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 立遗嘱人所在的地点必须有打印设备,以便打印并签署遗嘱。
- 必须有稳定的网络连接,以便律师能通过视讯详细说明遗嘱内容。
- 在签署遗嘱时,必须有两位见证人在场,并同时见证整个签署过程且签名。
马来西亚立遗嘱有5种角色,最重要是遗嘱执行人
| 角色 | 职责/限制 |
| 立遗嘱人(Testator) | – 有意立遗嘱的人 – 需年满18岁(西马和砂拉越)或21岁(沙巴) – 神智清醒,无健康疑虑 |
| 遗嘱执行人(Executor) | – 被提名管理和分配遗产的人 – 可以是受益人之一 – 在立遗嘱时,无需出席 – 知道遗嘱存放位置的人 |
| 受益人(Benificiary) | – 被赋予继承遗产权力的人 – 在立遗嘱时,无需出席 |
| 见证人(Witnesses) | – 证明立遗嘱人的确设立了该份遗嘱 – 证实遗嘱内容皆是按照立遗嘱人的心意而列明 – 需要与立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同时签署遗嘱文件 – 受益人或其配偶不能成为见证人 |
| 受托人(Trustee) | – 在立遗嘱人设立信托基金时,被指定来管理信托资产的人 – 为了保障特定受益人(未成年子女或具有特殊需求的家庭成员),能够在未来持续获得需要的财务支持。 – 若任命不当,有可能被质疑其有效性 |
遗嘱执行人是上述五个角色中相当重要的一个角色,因为一旦被委任的遗嘱执行人比立遗嘱人提前离世或拒绝承担该职务,而该遗嘱没有有效执行人,则受益人需推选一个人来向法院申请另一种程序来进行遗产分配,详情请阅读下文。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受益人吗?
遗嘱执行人(Executor)是被立遗嘱人提名来管理和分配其遗产的人。此人将处理所有遗产相关的事项如遗产、债务、物业转名和分配等。
一般建议至少设立两位遗嘱执行人或可以选择一些处理信托的公司作为遗嘱执行人。因为如果只委任一名执行人时,或许会面临下述问题:
- 此人可能不懂自己身为遗嘱执行人所当执行的事务
- 此人可能因为自身利益而非受益人的利益来办事(当然,这是可以向法庭提出告诉的)
- 此人拒绝成为执行人或不愿执行遗嘱时,想要成为遗产管理人的受益人需向高庭申请遗产管理证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LA),此程序将耗时更久,花费也更高。
有的人可能认为提名受益人作为遗嘱执行人也是一项不错的选择,因为他一般不会拒绝执行任务,而且需要支付的遗产执行人费用也会落在 “自己人” 的口袋里。那么这是可行的吗?答案是可以的,但会有一些条件。
如果遗嘱中只提名一位受益人,而且遗嘱中并没有提名执行人,那么该受益人能够同时作为遗嘱的执行人。
但如果遗嘱当中牵涉到比较复杂的情况如:大额遗产分配、继承争议、多位受益人或复杂的法律程序等,则不建议由受益人充当遗嘱执行人的角色,此举是为了确保处理过程公平且中立。
按照大马1959年遗嘱法令(Will Act 1959)规定,你有权指定最多四名年满18岁的人作为遗嘱执行人,一同处理与遗产相关的事务。这是为了万一任何一名执行人比你早离世或不愿执行任务,其他的执行人还能够继续完成此任务。
遗嘱执行人费用
对于遗嘱执行人来说,这是一项既耗时又费力的责任。在当今节奏快速、事务繁忙的生活中,要专门抽出时间来处理遗产分配等相关事务并不容易,因此,支付遗嘱执行人费用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立遗嘱人委任信托公司担任遗嘱执行人,费用通常为遗产总值的1%,且这一费用通常在遗嘱订立时就已明确。
不过,马来西亚现行法律(包括《1959年遗嘱法令》)并未明确规定遗嘱执行人有权获得报酬。因此,若由亲属担任执行人,其是否获得报酬,以及金额多少,通常取决于立遗嘱人的意愿。
一般建议立遗嘱人在遗嘱中预留合理的执行人报酬,这不仅表达对执行人付出的尊重,也有助于确保他们愿意积极履行职责。
遗嘱执行人的权利
遗嘱执行人的责任并不简单。首先,执行人必须先找到正版遗嘱,并确认遗嘱牵涉的每一方如受益人和见证人等,和逝者留下的资产与债务。遗产执行人将有权处理逝者的所有资产与债务。
当资料收集完毕,执行人将聘请律师向高等法庭申请遗嘱认证书(GP)。这是确保遗嘱内容和法律效力获得法院承认的必要程序。一旦获得遗嘱认证书,遗嘱执行人的身份将被正式承认,获得处理逝者遗产的权利。之后的物业转名手续也需要呈交这份文件。
接下来,执行人需要处理逝者留下的债务如贷款、卡债和税务等。如果逝者没有留下足够的现金,执行人有权利变卖其物业来偿还所有债务。
处理完债务以后,执行人将按照逝者的意愿来把相应的遗产分配给相关的受益人。

被委任的遗嘱执行人可以不执行任务吗?
遗嘱执行人可以选择放弃申请遗嘱认证书(GP),此过程被称为 “声明放弃(Renounce Probate)”。
此外,执行人也能够选定一位律师代表他完成任务。在遗嘱中,一般会有一名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以代替没办法或不愿意处理遗产的人,其中包括已逝世或不具备 “正常精神能力” 的人。
因此,选择正确的执行人很重要,这能确保你的遗产将根据你的意愿顺利归到受益人手中。
选择执行人时需考虑以下几个条件:
- 此人是否可信赖,因为过程将涉及管理你的钱财
- 此人是否有时间执行,避免因太忙没时间处理而拖延遗产归给受益人的时间
- 此人是否愿意,毕竟处理遗产的程序相当繁琐,建议预备一笔酬劳,同时也要事先询问指定人的意愿
- 此人是否人品好,且办事能力强,否则遗产处理不当还可能被受益人控诉
去世后,遗嘱的执行手续费要多少钱?
若逝者已经立了遗嘱,受益人必须聘请律师向高等法庭申请遗嘱认证书(GP)来进行遗产分配。
私人协助立遗嘱的公司通常会向受益人推荐自己相熟的律师楼。当然,作为受益人,你也可以选择自己认识的律师。但是,不同的律师楼所征收的手续费可能有所不同。
遗嘱执行人要从高庭获得遗嘱认证书的授权通常需要3至6个月的时间,费用约为 RM 1,500起。
遗嘱是否包括公积金(EPF)和保险的处理?
公积金和保险赔偿金都归两者的提名受益人所有,无法借着遗嘱进行分配,但也有例外的情况。
下面的几个案例显示不同的情况将需要不同的做法。
保险
案例一:
小明在保单中填了妻子为提名受益人,但想借着遗嘱把受益人换成孩子。
根据大马1956年民事法令(Civil Law Act 1956)和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Finance Service Act 2013),当保单中的提名受益人为合法夫妻、父母或孩子的时候,保险赔偿金将直接受信托(Trust)保管,而受信托管辖下的保金不属于投保人的资产,因此无法根据遗嘱分配。
小明无法通过遗嘱来更换受益人,只能通过保险公司的正式程序来进行更名。
案例二:
小文之前在其保单提名哥哥为受益人,按照大马1996保险法令(Insurance Act 1996),由于提名者并非伴侣、父母或孩子,因此他去世后,哥哥并不是受益人,只能以执行人(executor)的身份获得保金。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小文有合法伴侣和儿女,这笔保金将交由其妻子继承。若小文希望该保金交由哥哥继承,那他将需要在遗嘱中列明哥哥是该保金受益人才行。
公积金(EPF)
案例三:
若小华在公积金提名其父母为受益人,他是否可以接着遗嘱将受益人更换成妻子呢?
根据公积金的相关法律,若小华真的想更改受益人,那他则需要在 EPF 官网上做受益人提名(Nomination),以申请更换受益人,因为遗嘱的说明无法凌驾在公积金提名之上。
延伸阅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小华使用公积金来购买 Unit Trust,那他可以借着遗嘱来将 Unit Trust 的受益人改换成其妻子。
若小华没有立下遗嘱,则 Unit Trust 将按照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 (Distribution Act 1958)来进行分配。
立遗嘱的好处
按自己的意愿分配
没有人能预测自己的生命长度。设立遗嘱并不需要太多花费(约 RM 400 至 RM 500 或EPF 会员让 ARB 当储蓄管理人或受托人则能免费立遗嘱),却能让你进行资产的规划,并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分配给指定的继承人,而非交由法律来定。
避免家庭纠纷
立遗嘱能够避免亲属间为继承遗产而发生纠纷。例如上面提及的例子,如果遗嘱说明遗产只由母亲和妻子来继承,那么失联已久的父亲是无法争夺的。当然,他也可以对遗嘱提出异议,请求法院裁定该遗嘱无效,但他必须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遗嘱不符合条规。
避免复杂和冗长的程序
此外,设立遗嘱能确保受益人能在短时间内继承遗产,免了不必要的流程。因为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家属或需经历冗长的司法程序或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导致耗时2至6年。但如果已经设立遗嘱,资产的分配最快能于1至2年内完成。这也可以避免你的资产因分配时间过长而贬值。
无需提供担保人
如果逝者没有立遗嘱,亲属们需要推举一位遗产管理人(Administrator)向高等法庭申请遗产管理证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LA)。若遗产中有超过 RM 500,000 的物业,管理人需要提供两名担保人以领取此证书,这两人必须拥有和立遗嘱人相等价值的资产,除非获得法庭豁免。然而,有立遗嘱则没有这项要求。
为孩子选择监护人
若你还未立下遗嘱就离世,你的配偶也已离世而孩子还未成年,可能会引发你的兄弟姐妹想继承你的遗产却不想负责照顾你的孩子的情况。这可能导致真正想照顾孩子的姨妈却因为名不正言不顺而无法获得继承权。这些问题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你可以通过立遗嘱并在其中指定一名信赖的监护人或信托人。
更快的找出资产及进行分配
立遗嘱的另一个好处就是你的亲属能在短时间内掌握你有多少资产、什么类型的资产以及资产所在地等。这将大大缩减执行人或管理人找出资产的过程,让受益人更快的继承遗产。
写遗嘱的流程
以下是立遗嘱时的大致流程:
- 立遗嘱人与律师或规划师讨论遗嘱的内容
- 律师或规划师提供立该份遗嘱的估价
- 立遗嘱人同意接受此服务
- 立遗嘱人预备以下文件:
- 一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复印本
- 其他相关人士(受益人、监护人、执行人、见证人等)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和关系等
- 特定资产的信息
- 订金(视律师事务所或私人协助立遗嘱的公司而定)
- 律师事务所或立遗嘱公司草拟遗嘱初稿
- 立遗嘱人确认所有内容无误和无需再更改
- 确定最终内容后,律师事务所或立遗嘱公司将复印遗嘱正本
- 立遗嘱人和两位见证人一同签署遗嘱
- 立遗嘱人缴付剩余的费用
- 遗嘱的保管(视立遗嘱人选择而定)

常见问题(FAQ)
1. 遗嘱是终身有效的吗?如果情况有变,遗嘱中的内容可以进行修改吗?
只要你立下有效的遗嘱,此遗嘱将持续生效,除非你以书面形式撤销它或立下新遗嘱来取代原有内容。同时需要注意,一旦你结婚或改信伊斯兰教,原本的遗嘱将自动失效,必须重新订立。
值得注意的是,遗嘱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均有可能被质疑或挑战:
(a) 遗嘱内容或措辞含糊不清;
(b) 立遗嘱人缺乏立遗嘱的法律能力;或
(c) 遗嘱是在可疑的情况下作出。
如果遗嘱成功被挑战,法院可能会宣告该遗嘱无效。在这种情况下,遗产将依据《1958年分配法令》的规定进行分配。
只要立遗嘱的人还健在,遗嘱内容随时都可以进行修改。只是修改时必须确保其神智清醒,并且需要有两名见证人。
2. 什么时候需要更新遗嘱?
一般建议更新遗嘱的情况包括:
- 新增家庭成员(例如孩子或孙子出生)
- 受益人逝世
- 离婚或再婚
- 孩子或孙子结婚
- 受益人破产或挥霍无度
- 购置或出售资产
- 财务状况或与受益人的关系有变
3. 如果我所拥有的是联名物业,可以立遗嘱吗?
可以,联名物业一般是各占二分之一,立遗嘱的人可以自由分配自己的份额。可是如果持有权的比例不一样,例如60:40或70:30,则必须附上法律文件来证明。
4. 如果夫妻同时离世,遗产应该怎样分配?
根据《1950年生存假设法令》(Presumption of Survivorship Act 1950),假如两人一同离世并且没办法确定谁先逝世,年纪较大者将被视为先逝世。举个例子,小王比太太年长,他的遗产将由他的太太继承,然后再按太太的遗嘱进行分配。
5. 结婚或离婚会对遗嘱造成怎样的影响?
结婚会使婚前立的遗嘱自动失效。若你希望该遗嘱继续生效,可以在婚前立遗嘱时注明结婚后该遗嘱仍继续生效。这样将可避免遗嘱失效和避免亲属间发生争夺财产的事。离婚不会使遗嘱失效,但一般建议立遗嘱人更新遗嘱内容,特别是如果你再婚,有新的伴侣,但遗嘱是婚前立的,那么新伴侣可能什么也无法继承。
6. 孩子什么时候能继承遗产?
孩子必须年满18岁才可以合法继承遗产。假如孩子属于未成年,建议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监护人(Guardian)负责照看孩子和托管人(Trustee)负责管理遗产。
7. 我可以选择将遗产捐献给慈善机构吗?
可以,你只需要在遗嘱中写明特定慈善机构为受益人,并注明其名称与地址,即可完成指定。
8. 我在遗嘱中漏写了资产会怎样?
若遗嘱中包含剩余遗产条款(Residuary Clause),则未列明的资产将依据该条款进行分配;但若遗嘱未列明此类条款,漏写的资产将按照《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Akta Pembahagian 1958)处理。
9. 假如我聘请律师来协助我立遗嘱,但不久后该律师离世或其律师事务所倒闭了,我所立的遗嘱是否能继续生效?
遗嘱是一份属于个人的法律文件,无论起草遗嘱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是否仍在运作,该遗嘱对立遗嘱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直到他或她另立一份新遗嘱为止。届时,旧的遗嘱将自动失效。
因此,你只需保管好你的遗嘱正本。但是,有些人会将遗嘱交给律师楼代为保管,因此担心律师楼倒闭,若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律师公会查询,他们会安排其他律师协助。
10. 在马来西亚,我可以持有一份以上的遗嘱吗?
每个人在一个司法管辖区内(例如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份遗嘱。一旦你立了新的遗嘱,旧的遗嘱将自动失效。如果你在多个国家持有物业,你可以在持有物业的国家各立一份遗嘱。因为在不同的国家拥有单独的遗嘱将更迅捷和更容易获得法庭的批准,进行资产的转移。

11. 遗嘱是否需要盖章(Stamp)或密封?
很多人可能会被电视剧影响,以为遗嘱需要盖章或密封,但是根据大马1959年遗嘱法令,遗嘱并不需要盖章或密封。只要符合上述提及的要求,遗嘱就是有效及合法的。
12. 如果受益人在立遗嘱人在世期间去世,会发生什么情况?
一般来说,若受益人在立遗嘱人在世期间去世,根据《1959年遗嘱法令》第19条的规定,该赠与将失效或被视为无效。
这等失效的赠与将被纳入立遗嘱人的剩余遗产中,并根据遗嘱中的剩余遗产条款进行处理。若遗嘱中未列明剩余遗产条款,则该部分遗产将按无遗嘱继承处理,并依据《1958年分配法令》进行分配。
若受益人是立遗嘱人的子女或后代,即使其于立遗嘱人之前去世,只要其留下直系后代,则该项赠与将不会失效,这是依据《1959年遗嘱法令》第25条的规定。
13. 如果受益人在立遗嘱人去世后,但在遗嘱执行时或收到遗产之前去世,会发生什么情况?
由于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才能生效,因此,若受益人在立遗嘱人去世时仍然在世,则该受益人有权根据遗嘱继承遗产。然而,由于该受益人已去世,该受益人的遗产将继承遗嘱中的相关遗产,并根据该受益人的遗嘱或无遗嘱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14.如果没有立遗嘱,财产会怎么分配?
如果没有立遗嘱,你的财产将会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分配,按亲缘关系依照不同的比例来进行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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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在马来西亚,立遗嘱的做法并不普遍,这一点从累计高达 RM 800亿的遗产至今无人认领便可见一斑。这背后反映出许多国民对遗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更让人惊讶的是,部分人误以为政府设有中央系统,能轻松查询逝者的遗产清单;或者认为人死后遗产会自动转到至亲名下。事实却截然不同,大马目前还没有任何中央平台供民众查询逝者资产,也没有自动转移遗产的法律。
因此,了解遗嘱的作用、如何立遗嘱、应由谁协助拟定以及相关费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准备工作。当你比较过不同服务的收费并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案后,及早为你的资产进行规划就显得尤为迫切。这样不仅能为你所爱的人留下明确的保障,也能免去他们在你离世后因急需用钱而不得不历经繁琐法律程序,才能继承遗产的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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