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離世了,之前買下的股票要怎麼處理?
很多人在積極投資累積財富的當兒,壓根兒沒有想過,一旦自己不幸遭遇意外而離世,股票應該如何處理,或者要怎樣把股權轉移給繼承人。
也有不少投資者以為,離世後券商和經紀(broker)會主動把股權,轉名給最親密的親友。但其實這是錯的!
今天和大家聊聊股票繼承這回事,幫助大家理解應該如何提早規劃股票傳承,避免任何不必要的麻煩。
持股人過世,持有的股票會發生什麼變化?
股票是個人資產,券商和股票交易所沒有權力決定誰是股票繼承人,也不會知道股票持有人已經離世,因此這筆資產可能永遠都沒有人處理,更別說是代為進行轉名程序。
假如持股人沒有事先安排好遺囑,指定股權分配給誰,甚至沒有告訴家人自己在哪一家券商開戶,手中持有哪些金融資產,離世後這些金融資產恐怕會變成無主孤魂。沒人買,也沒人賣,等同於生前努力累積的資產最終化為泡影。
所以說,投資者在忙著進行各種分析,買進賣出股票之際,也要抽空立一份遺囑;就算沒有,最低程度也要告知家人自己在哪家券商開戶、證券賬戶的密碼等等。
而站在遺產繼承人的角度,到底需要採取什麼步驟,來接收離世者的股票?
馬來西亞股票:需訂立遺囑指定繼承者
大馬交易所(Bursa Malaysia)沒有權力決定持股人離世後,誰是股票繼承人。換句話說,持股人必需透過立遺囑來指定繼承者。
持股人去世後,股權轉名步驟如下:
1. 在取得代表授權書(Grant of Representation, GOP)、遺囑管理書(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LA)或分配庭令(Distribution Order)後, 遺產繼承人或者遺囑執行人(executor)必須親自到大馬交易所,在相關的官員見證下,進行股權轉移程序(transfer of securities)。
注意,從其他國家獲得的 GOP 或 LA 必須在馬來西亞高等法院申請重新密封(duly resealed)。
2. 需呈交以下文件至大馬交易所:
- 原持股人死亡證書(Death Certificate,需經過文件公證 Certified true copy)
- GOP/ LA/ Distribution Order(正本或經過文件公證)
- 遺產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的身分證(正本或經過文件公證)
收到完整文件並核實真偽後,馬交所便會指示離世者開戶的券商,將股票轉交給繼承人的股票戶口。整個過程裡,馬交所會收取 RM50手續費、RM10股權移交費。
美國股票:建議開設聯名賬戶
若是在美國券商開戶投資美股,建議和家人聯名開戶。這麼一來,萬一其中一方離世,另一方可以透過向券商提交死亡證明,來繼承賬戶裡的所有金融資產。
假如不是開聯名戶口,要怎麼處理?
以美國著名券商德利美(TD Ameritrade)為例,戶口持有人離世後,繼承人必需呈交英文版死亡證明給券商。若需要其它文件,則會另行通知。
同時,德利美也會要求繼承人在該券商開戶口,來接收離世者的遺產。
另外,假如持股人去世,他的家人沒有通知德利美,那麼券商很可能永遠都不知道這件事。因此德利美勸告所有戶口持有人,最好一定要告知家人自己的資產,以及這些資產存放在哪裡,避免因為突然離世而沒有妥善安排,家人想查找也會毫無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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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同的券商可能有不同做法,建議投資者趁早向券商了解清楚,再作出規劃。
總結
為了避免離世後所有資產變成泡影,投資者務必要主動訂立一份遺囑,或至少讓家人知道自己在哪家券商開戶,讓他們有跡可循。否則,家人根本不會知道投資者手上有什麼資產,更別說會主動辦理股權轉換程序。
「死」是很多華人避而不談的話題,但它總會來臨,更多時候是突然、悄無聲息地降臨。因此,投資者實在有必要提早規劃遺產分配,別讓生前的投資心血付諸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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